“正能量”与“负能量”
2013-03-08 18:15:45
作者:冯克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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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来时兴一个词,叫做“正能量”,在谈及改革、发展、环保、反腐等公众关心的话题时,频频出现。“正能量”本是物理名词,如今被广泛用于社会生活领域,用来指称那些有助于人与社会健康、良性发展的举措与作为,倒也贴切。
《老照片》一向关注各种人物在过往时代的逢遭际遇,在他们身上,也每有或正或负“能量”的折射。田家英“京兆十年”,身陷政争漩涡,依旧不失书生本色;彭显伦身为部队后勤部门首长,虽体弱多病,仍谢绝特殊照顾,与官兵同甘共苦;1949年后留在大陆的陶希圣之女陶琴熏,历尽磨难,困顿无望中,一位昔日校友的亲情造访,又让她燃起对久违的“春天”的期盼;“二哥”的画画爱好,虽无关什么经国伟业,然一小人物对艺术的痴迷与执着,也令人动容……
上述种种,本色,清廉,友情,执着,想来都可归入所谓的“正能量”吧。
与正能量相对的,自然就是负能量。说到对社会危害最烈的负能量,恐非“法治缺失”莫属。田家英因表达与领袖不同的意见而遭受凌辱,陶琴熏命中注定的“另册”人生,以及爱好画画的“二哥”所遇到的那些烦恼,在任何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里都是难以想象的。可见,只有牢牢守住了法治的底线,才可能有正能量的释放空间。反之,便是负能量的蔓延与泛滥。
前段时间,山西一位县委书记的女儿吃空饷被披露到网上(笔者这才发现,“空饷”在搜狗的中文输入程序里无法直接拼出,可见“它”已失传有年),经查属实,该书记遭免职。谁知仅仅过了两个月,该书记即履新职,引来网上一片质疑。当地有关部门出来解释,该书记被免职的同时,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但仍保留了正县级的级别,对他的安排符合党内有关条例之规定,云云。
该吏视国家公器若自家囊中之物,将消匿多年的“空饷”陋规,死灰复燃,其所为正是中央三令五申要严肃查处的那种“发生在百姓身边的腐败”,理应严惩。然而,有关部门却生怕委屈了他,不仅保留其正县级级别,两个月后又安排他易地为官。在对其“关爱有加”的同时,却毫不顾忌千千万万纳税人的感受——他们有什么义务掏钱供养徇私枉法之“仆”?
说起来,有官员徇私枉法并不怎么可怕,毕竟林子大了,什么鸟都有。真正可怕的,是有关部门的宽谅与放纵。较之官员贪腐本身,这是更致命的“负能量”。若任其泛滥,势必动摇执政者的公信力与合法性,甚至“亡党亡国”,也绝非杞人忧天。